为做好大学生创业导师补贴工作,根据沈阳市关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及“莘莘学子 逐梦沈阳”专项行动的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教师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见附件。请有意愿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汇总后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统一报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我们将为大家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