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团结友爱的学习型班级,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学风考风建设融合联动。依据《沈阳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定办法(修订)》(沈工学【2023】47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组织开展2026年“校长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优良学风考风标兵班 ”“优良学风考风示范班 ”“优良学风标兵寝室”“优良学风示范寝室”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申报“校长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 ”
依据《沈阳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定办法(修订版)》(沈工学【2023】4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二) 申报“优良学风考风示范班 ”
申报班级须曾荣获学校“优良学风班”或学校“三好班级”“于川班”“展志班”等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情况、无学籍处理情况;目前班级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5.0且班级教师评学成绩90分以上。(教师评学成绩由学生工作处与质量建设与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对)。
(三) 申报“优良学风考风标兵班 ”
申报班级在符合“优良学风考风示范班 ”条件的基础上,班级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5.5,四级通过率达到50%及以上(四级通过率由学生工作处与外语教学部核对)。
(四)申报“优良学风示范寝室”
1.寝室整体氛围融洽,成员之间互助友爱,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寝室卫生达标;
2.寝室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出勤率100%,寝室成员50%以上曾获得学校奖学金;
3.寝室成员遵守法规校纪,没有考试作弊、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的行为发生;
4.专科生寝室成员全员通过英语A级、本科生全员通过英语四级;
5.寝室成员积极参加科技创新与校园文化活动,寝室成员50%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不含校综合奖学金)。
(五)申报“优良学风标兵寝室”
1.寝室整体氛围融洽,成员之间互助友爱,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寝室卫生达标;
2.寝室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出勤率100%,寝室成员均曾获得学校奖学金;
3.寝室成员遵守法规校纪,没有考试作弊、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的行为发生;
4.寝室成员平均学分绩点超6.0以上(含6.0)或专科生寝室成员全员通过英语A级、本科生全员通过英语四级;
5.寝室成员积极参加科技创新与校园文化活动,寝室成员均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不含校综合奖学金)。
二、评定程序
(一) 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及班级可自行申报,须将申报表及班级先进事迹材料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审核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个人及班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1 天,于 3 月18 日 向学生工作处吴铁铮提交推荐个人及班级的纸质版材料。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示范班和标兵班各推荐 1 个。班级在申报和评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学生工作处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撤消其所获奖励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三)审定
学生工作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并根据申报班级条件进行综合量化排名。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实效
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做到发动到位、评比公正、程序透明,并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引导性。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高学风考风建设工作实效。
2.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紧紧围绕学风考风建设目标,系统谋划, 以教风带学风,以考风正学风,以管理促学风, 以活动倡学风,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质量推动学院学风建设。
3.总结宣传,完善机制
推进班级学风建设活动有力成果、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学院学风建设研讨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探寻对策,凝练务实有效的思路做法,活化教育引导模式,形成可推广示范的精品活动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