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高校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全面、科学、精准地掌握我校全体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学生心理帮扶与危机干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普查对象
全体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心理健康普查时间
2026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三、心理健康普查方式与步骤
本次心理普查内容以线上量表为主的形式进行,测评过程以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的形式,由各班级辅导员组织集体施策,测评结果由学校智慧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进行严密保管,测评步骤如下:
1.扫描公众号二维码,进入智慧心理云平台。

2.登录账号(输入10位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3.修改密码

4.进入首页后,点击心理测评-团体筛查即可答题(注:共需参与4个量表和1个测试),雨中人测试可根据提示进行作画。

四、心理健康普查注意事项
1.认真作答,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作答,答案无对错之分。
2.独立完成,不要与他人讨论或参考他人答案。
3.保密原则,测评结果严格保密,仅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相关工作。
4.寻求帮助,如果在测评过程中感到不适,或对测评结果有任何疑问,联系智慧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寻求帮助。
智慧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地址:实训E座105,联系电话:31975426/31975427。
五、心理健康普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辅导员作为学生心理普查的主要实施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的形式集中开展普查,并做好普查方式的指导,向学生充分强调心理普查的目的与意义,引导学生关心关注心理健康。
2.各学院在组织进行心理普查的同时,要重点关注家庭情况特殊、有休学经历、认知偏执、情绪波动大、学业压力大、网络行为异常,以及近期生活遭遇重大挫折的学生群体,对其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关怀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