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估监测,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沈工院教发〔2023〕20号),现将我校2023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检验学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目的在于引导各专业规范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管理,严格把好毕业“出口关”,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保障体系。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主任
成员: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和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分管实践教学的副处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过程监控和协调等。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毕业论文(设计)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学院督导等组成,负责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及反馈意见的落实及整改工作。
(三)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评议专家组,由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专家,按专业类对学校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评价并反馈评价意见。
三、抽检对象与时间
(一)抽检对象。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年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专升本及第二学位学生),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我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的最后电子文档版本为准。
(二)抽检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进行自查抽检,时间为2023年7月1日-8月25日。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抽取本院论文(设计)进行评议,按2023年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少于20%比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抽检,要求每位指导教师至少抽检到1份其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各二级学院自行随机抽取(以班级为单位抽取,按四舍五入计算数量)。上次抽检有“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的学院抽检比例增至不少于30%,上次抽检有“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的毕业设计全部抽检。
每篇论文(设计)至少3位教师评议。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认真评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设计),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论文(设计),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教师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再送2位教师进行复评,2位中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2.教务处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抽取部分校内指导教师进行互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8月25日。
3.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并组织督导专家进行评议。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9月4日。
四、评议要素和重点
学校抽检重点对论文(设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要素等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议。
(一)选题意义
1.选题目的。考察毕业论文选题是否来自生产实际或社会应用,结合生产、科研实际或社会热点问题,是否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选题质量。考察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体现运用所学知识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应用性。
(二)写作安排
1.研究综述。综述国内外文献,以及把握本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情况。
2.进度安排。考察论文(设计)工作量是否适当,以及论文(设计)写作进度安排和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三)逻辑构建
1.内容组织。考察学生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以及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和研究内容的难度情况。
2.逻辑构建。考察论文(设计)逻辑构建和结构是否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情况。
(四)专业能力
1.专业知识。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研究(人文学科)或解决实际问题、工程问题(理工学科)的能力情况。
2.分析能力。考察论文(设计)论证分析是否严谨合理,以及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3.研究新意。考察论文(设计)是否观点新颖(人文学科),或者论文(设计)研究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理工学科)。
(五)学术规范
1.学术规范。论文(设计)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2.行文规范。考察论文(设计)格式、框架、文字表达、书写格式以及图表是否规范准确的情况。
3.引用规范。考察论文(设计)参考文献和资料引证、注释规范以及过程性文档归档情况。
(六)其他要求
与《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其他要求相吻合。
五、结果反馈与使用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公开,专家评议意见由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向有关教学院反馈,同时将反馈意见抄送教务处。
(二)将抽检结果作为各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本科专业认证、专业结构调整、本科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抽检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院,要提出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人,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在下一年度抽检中将提高其论文(设计)抽检比例。
(四)对抽检中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及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六、监督与保障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程序、重点考察指标、要求及结果影响等,明确实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人员,落实保障措施,做好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及归档等工作。
(二)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院自检工作中的专家抽取、论文(设计)评议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通过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思想认识,建立管理跟踪机制,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本次抽检工作的完成质量。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