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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教育

高校腐败案件警示录——象牙塔染上“腐败病毒”
2016-10-14 18:04  

 

光 环 下 的 罪 恶
——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徐兴恩违纪违法案剖析
2007 年10月,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徐兴恩案件。徐兴恩因犯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徐兴恩是河南省高校和会计界的知名人士。他1982年7月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30岁被评为副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两年后被评为教授。1995年9月至1996年10月到美国堪萨斯大学做访问学者。2002年、2006年分别获得“河南省优秀专家”和“河南省杰出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他还是硕士生导师,在职攻读了博士。
徐兴恩的仕途可谓顺利。1996年10月,不满34岁的他就被任命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院长,1999年3月被任命为航院党委书记,2001年4月调任河南财经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03年任党委书记。有人把徐兴恩称作政坛上的“希望之星”,他本人更是踌躇满志,对自己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然而,这样一个有着许多荣誉和光环的专家、政坛上的“希望之星”,却在大有作为之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查,徐兴恩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收受贿赂50万元。其中,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收受郑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为感谢对其承揽航院、财院热力管道改造、供暖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以及工程结算中的帮助所送的41万元;2001年夏,收受航院职工王某为孩子安排工作,托刘某送的6万元;2006年1月,收受财院职工蔡某为使女儿被招聘为财院辅导员所送的3万元。二、长期与某公司总经理黄某通奸,且造成不良影响,并为黄某伪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95年本科毕业生文凭。三、2001年至2006年5月,先后收受刘某、省一建公司许某、航院职工弓某、财院职工孙某等礼金共7万元。
贪财:掉进“朋友”陷阱
从徐兴恩的违纪违法事实可以看出,其主要经济问题是受贿,且受贿金额大多数来自一人——刘某。可以说,徐兴恩的受贿与刘某的行贿密不可分。
刘某是河南信阳人,年龄比徐兴恩小两岁,初中文化。1986年至1996年9月以拉架子车、登三轮车为生。1996年9月在郑州市开办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总经理。
刘某与徐兴恩相识颇具偶然性。1999年秋的一天,刘到航院附近的一家饭馆吃饭,恰遇徐兴恩也在那里。经饭馆老板翟某介绍两人认识。凭着商人的精明,刘某认为徐今后一定大有用处,便要了徐的联系方式,之后,多次请徐兴恩吃饭,双方渐渐熟悉起来。逢年过节,刘总要到徐家看望,除带去水果、特产等礼品外,还经常以给小孩压岁钱、孝敬老人、看望病人、丧事礼金等各种理由1000元、2000元、5000元地往外掏。徐兴恩对刘某的印象是:人实在,有实力,重感情,够朋友。
2001 年 5月,徐兴恩刚调到财院不久的一天,刘某宴请徐兴恩。宴请结束时,刘说:“听说航院要搞暖气管网改造,看能不能给打个招呼,咱凭实力竞争。”这是刘某第一次提出帮忙的请求。早已把刘某当作朋友的徐兴恩便分别向航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和后勤处副处长打了招呼,让他们在招标中对刘予以关照。结果,刘某顺利中标。这年中秋节前,刘某将装有月饼和5万元现金的手提袋送到了徐的家中,徐兴恩稍加推辞后便收下了。
徐兴恩是个聪明人。这一点在他受贿方面也充分显现出来。在第一次收了刘某5万元之后,他就十分清楚,刘某将来肯定还会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为了既能帮忙收受好处又不显山漏水,他调财院以后,有意带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李某和刘某一起吃饭,以便李某知道他和刘某的关系,也使他们相互熟悉。2002年7月,财院决定对供暖、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刘某果然向徐提出要参与竞标。徐兴恩对李某说:“这次老刘也要竞标,我本来不想让他干的,你给安排一下。但财院情况复杂,一定要严格程序。”随后,徐兴恩就出国考察了。等到他出国回来,700多万元的工程刘某早已轰轰烈烈干上了。
这年国庆节前,刘某打电话把徐兴恩约到财院大门口,在徐的汽车里送给徐两大捆人民币共20万元。看到这么多钱,徐兴恩的心里有点儿怕。刘某说:“没事儿,都是自家兄弟。如果用不上还不如手纸哩。”徐便不再说什么。分手时,他叮嘱刘说:“不要给他们送,现在人们想象力都很丰富,你给他们送,他们会想到你给我送得更多。”
徐兴恩想的可谓周到、细致。此后,刘又顺利承揽了财院家属院电改工程等。为感谢徐兴恩在承揽工程中以及在工程结算中给予的帮助,刘某分别于2004年、2005年、2006年春节和国庆节期间共送给徐兴恩16万元。
然而,是狐狸终究会露出尾巴。聪明的徐兴恩没有想到,建立在金钱、物质之上的利益之上的“徐刘联盟”根本不堪一击,正是他的“朋友”刘某首先向调查人员交代了行贿的事实。
滥情:把自己送进监狱
说道徐兴恩的腐化堕落,就不能不提及他的生活作风问题,也正是他的情妇黄某的举报才引起了河南省委、省纪委领导的重视,使案件得以彻底查清。
调查人员了解到,徐兴恩生活作风腐化,曾与几个女人有染,而且他周围许多人都知道。某建筑公司的李某2000年5月与徐兴恩认识并开始不正当交往,徐通过关系将李某调入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作。后来李某与丈夫离了婚,要求与徐结婚,两人为此闹得不亦乐乎,直到2001年10月,徐兴恩才以赔偿李某15万元 “青春损失费”了结此事。
2004 年,徐兴恩结识了河南某公司的黄某。徐经常带黄某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为其购买名牌衣服、首饰和生活用品等,并花30多万元为其购买住房。在生意上徐也经常对黄予以关照,给黄介绍了不少关系,并介绍黄某向航院提供了50多万元的外墙涂料。
2005 年 10月,黄某让徐兴恩帮其办理本科文凭,徐便让财院办公室主任程某通过社会上的假证贩子伪造了1995年航院的本科毕业证。徐兴恩花了两个小时,亲笔为黄填写了毕业证书及有关表格的所有内容。一名高校的党委书记,竟指使他人办理并亲笔填写假高校文凭,真不知徐兴恩当时作何感想!
也许是为徐兴恩的“真情”所感动,也许是更看中了徐的身份、地位和权利,按照黄某的话说,她“陷入了感情的沼泽”。她提出让徐兴恩离婚与他结婚。这是徐兴恩始料不及的,于是便想甩掉黄某。但黄某颇具心计,她使出种种手段,有意公开他们的关系,使徐兴恩夫妻间产生矛盾。徐兴恩只得两面应付,整日在两个女人间周旋,被整得焦头烂额。
2006 年3月27日晚,徐兴恩和老朋友刘某酒后来到一家酒店开了房间。黄某得知后赶来,进屋后发现了异样便认为徐嫖娼,对徐兴恩又打又骂,并打110报警。
此事发生后,徐兴恩的解决办法还是“用钱买平安”,但黄某可不是李某。经过几天的“谈判”,徐兴恩给黄某写下了“欠条及说明”,承认与黄某的两性关系和嫖娼的事实以及给黄某造成的伤害,愿意2006年4月16日前分两次支付黄某共500万元,并在一个月内离婚。若一个月内不离婚,春节前另支付黄某500万元。对此“欠条及说明”,徐兴恩解释为黄某“刑讯逼供的结果”,说是“经反复修改了五遍才算过关”。不难想象,徐兴恩当时是多么狼狈。一名高校党委书记、大学教授,落到如此地步,颜面可谓丧失殆尽!
也许,“被逼的承诺”徐兴恩根本没有想过要兑现,但他更没有想过的是,没有达到目的黄某将早已准备好的举报信寄给了中央纪委。举报信的落款日期是2006年4月17日,也就是徐兴恩承诺支付其500万元期限的第二天。
教训深刻
徐兴恩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制裁,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然而,人们也为这样一个党和组织培养多年、有才华的年轻领导干部的落马感到痛心和深刻的,也给我们提供了许多警示。
警示一: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一些党员干部道德操守不佳,行为不检点,生活情趣低俗,甚至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其思想根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出了问题。徐兴恩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归根到底,是其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的必然结果。成长过程过于顺利和所处环境的单一使徐兴恩自我陶醉,他把骄人的学术成果当成资本,从来没有真正把政治学习、世界观的改造放在重要位置。思想上的蜕变,必然导致行为上的腐败,在金钱、女色面前败下阵来也就在所难免。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徐兴恩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在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警示二:领导干部必须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其中,干部生活作风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高尚的生活情趣是抵御消极腐败的重要保障。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看,不少人违纪违法都是从生活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领导干部一旦在生活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徐兴恩违纪违法都是从生活作风上出问题的。领导干部一旦在生活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徐兴恩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说明了这一点。他生活作风腐化,经常与生意人吃吃喝喝,与几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流连于声色犬马,这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因此,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各级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引导,从思想上增强他们抵御各种不良诱惑的自觉性,从行为上及早发现他们的苗头性问题并予以解决,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警示三:领导干部必须慎重对待社会交往。领导干部掌控着较多的社会资源,往往成为被拉拢的重点对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瞄着领导干部“交朋友”,以获取非法利益。徐兴恩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交友不慎。刘某从认识徐兴恩的那一刻起,就意识到他是一条“大鱼”,于是不断施以“诱饵”,一步步把徐引入了陷阱。因此,领导干部在交友方面要慎之又慎,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更不能为了贪图享乐而去“傍大款”。只有时刻检点自己生活方方面面,才能在廉洁与腐败的较量中赢得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警示四: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法纪观念淡薄,是非标准不清是造成徐兴恩违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徐兴恩自己说,从理论上角度讲,他对是非标准是明确的,但是在社会转型、各种文化思潮相互激荡的现实社会,就容易对某些问题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徐兴恩在其违法违纪的过程中,总是自欺欺人地把违纪违法行为合理化,认为自己利用权力和关系给别人帮了忙,别人挣了大钱,给自己点儿小钱是应该的,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致使他深陷泥潭还不知悔悟,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法纪学习,不断强化法纪观念,做到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私 欲 蒙 心 失 晚 节
——湖南省邵阳学院原副院长唐定桂的狱中忏悔
一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民儿子,一个官至副厅级的领导干部,本来有着可以引以为荣的灿烂人生,却因小利而失大义,最终走上一条通往牢狱的不归路。他,就是湖南省邵阳学院原副院长唐定桂。
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我就是不知道遏制贪欲而失去了已有的希望;有了还不知道满足而失去了原来拥有的一切。”唐定桂在狱中痛彻肺腑的忏悔,或许能使那些权力在握而无视“小节”的领导干部及早算清楚人生得失账。
大山里飞出了金凤凰
就从我被判刑说起吧。
2006 年5月24日是最使我感到耻辱的一天。我无地自容地站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当审判长大声宣布“唐定桂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我的大脑简直是一片空白。
2006 年国庆前夕,我被押解到长沙监狱。一进监狱,只听得“咣当”一声,两扇防备森严的大铁门关上了。外面的世界是令人留恋的,我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了看,但是,精彩多姿的大千世界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将要在高墙里度过3650个难熬的日日夜夜。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是让人难忘的。1953年,我出生在湘中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父母亲含辛茹苦勒紧裤带供我读完了初中。在父辈的教导下,深知生活艰苦的我从小就热爱劳动,为人诚实正直,有着远大的志向。回乡后,我把书本换成了锄头。劳作之余,我常常面对着贫瘠的连绵大山,仰望天空翱翔的雄鹰,不想就这样一生“面朝黄土背朝天”,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像雄鹰一样飞向外面的广阔天地。
在乡村务农8年,我当过生产队、大队、公社农业技术员。因为我个人的努力和命运的垂青,在国家恢复高考前一年,我幸运地搭上了“末班车”,作为最后一批工农兵大学生被推荐到湖南农学院邵阳分院读书。品学兼优的我毕业后被分配到乡里当了农技员,然而不到3个月,一纸调令使我成了母校的“作物遗传育种学”教师,后来学校又送我到湖南农学院进修了一年,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本科文凭。工作中,我如鱼得水,一帆风顺。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担任学校团委书记,1986年任学校组织部部长,1992年机构升格后任组织人事处处长,1996年11月任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基建、财务等工作。
我是农民的儿子,是党和人民送我上的大学,也是在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和信任中,逐渐成长为高校的一个副厅级领导干部。父母、亲友都因为我有“出息”而感到脸上有光。那时的我,学习勤奋刻苦,工作扎实忘我,虽一直在学校工作,几十年来我从未正常休过假,实行双休日后,每年加班至少上百天,我以自己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组织的信任。我崇尚节俭,生活俭朴,不羡奢华,不事挥霍。作为分管过多年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除会议统一安排外,我未住过高级宾馆,也没有借故公款消费旅游。作为湖南人,我还从未去过衡山、武陵源等风景名胜。我律己甚严,在当中层干部时,连糖果和酒我都没有随便收过,就是当了副院长后,我仍退回和拒收过许多礼品和钱财。我想,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能被这些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打跨。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却在被提拔到校级领导岗位,在工作更顺利更有效,也是更能发挥作用的几年间,收了不该收的钱财,触犯刑律,自己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成了世人唾弃的罪犯。
收受贿赂上歧途
我第一次违法收受贿赂是在1998年上半年。邵阳市城南乡的农电员何某承揽了我院低压供电线路的改造工程,合同是80万元。何某为了感谢我,一天晚上,他来到我家,拿出一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说:“唐院长,谢谢你的关照,一点小小的意思不成敬意,请收下。”我不肯收,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就跑掉了。我怕声张引来非议,就默许了。自从收下这笔钱后,我的心里就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庙里拜萨,向菩萨诉说了自己的心思。菩萨笑眯眯地对我说:“凡要成就大事的人不必拘泥于小节,要顺其自然。”醒来后,我想,自己从来不信迷信,既然菩萨都这样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菩萨会保佑的。本来嘛,我帮他揽到了这样大的工程,收一点礼金,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礼金不是受贿,小事一桩。
思想上的堤防出了“蚁穴”,行动上就不知不觉地起了变化。看到有钱人在醉生梦死的花花世界里一掷千金的豪气,对比自己千多元的月薪收入,往往自惭形秽,心理上就渐渐地不平衡起来了。有些关系户变换花样,两天一小请,三天一大请地请吃、请唱、请钓(鱼)、请洗(桑拿)。他们邀请的次数多了,我也寻思,人都有七情六欲,也有三朋四友,况且吃吃饭,唱唱歌也是很平常的事,总不至于就是搞腐败吧,也就放下了“正人君子”的架子,欣然赴约了。
市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承建了我院的职工差额集资楼工程,为了感谢我的关照以及争取以后再接工程,1999年5月,他专程赶到长沙,看望正在生病住院的我。在病房里,他送了一本写着我名字的3万元存折,我收下了。
包工头张某承接了我院职工宿舍楼、水泥路面、运动场土方等总造价200余万元的工程,其中有部分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由我直接安排发包给了他。他分3次送给我共2.5万元。
2001 年上半年,长沙市某木制品厂厂长李某通过他人认识了我,与学院签定了592套学生公寓的钢木式家具购销合同,他对我许诺每套给“好处费”50元至100元,并分3次送了5万元给我。2005年教学综合大楼招投标,李又找我要求承建。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我又同意了。李以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名义,采取“串通投标”的手段联系了多家单位来投标。我为了让他中标,在招标会上给他打分偏高使之如愿以偿。这年8月,我送女儿到北京去德国留学,打电话给李托他买火车票。到省城后,李请我们吃了饭,在开车去车站时,他将2万元现金塞到了我女儿的挎包里。
就这样,我从提心吊胆地收受几千元的红包到“笑纳”几万元的贿赂,从刚开始时的扭捏作态到后来的心安理得,一步步地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从1998年到2005年,我25次收受12人贿赂款共计36万元。
身陷铁窗悔当初
2005 年 10月,我被省纪委立案审查,同月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11月初被逮捕。从一个受人尊敬的高校领导到遭人唾弃的可悲囚徒的角色转换是十分令人难堪的。在高墙里,不是度日如年,而是度分如年。在极度的寂寞和孤独中,我在狭窄的空间里来回走动,一走就是半天,就像动物园关在铁笼子里来回走动的老虎,这就是我关在牢房里的体验。
特别令人难堪的就是剃光头穿囚服。以前,我作为为人师表的领导、教师,头发总是保养得很好,但进了这里,任何美发都被毫不留情地推剪掉了,一身潇洒笔挺的名牌西装也被毫无美感可言的灰色囚服所代替。光头、囚服,我感到人格尊严已经荡然无存。每当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这副“尊容”,就难受得要命。常常是夜已深人难眠,即使偶尔睡着了,也往往一身冷汗从噩梦中突然惊醒。我想起自己曾经作为厅级干部的荣耀;想起辛勤劳作一生的父母,养育之恩难以报答;想起相濡以沫的妻子和求学上进的女儿,愧为人夫人父。世界上药铺千千万,唯一难寻的就是“后悔药”!
反思和回忆自己蜕变的原因和过程,难以控制内心深处痛不欲生的悔恨。我自以为一直是个自律甚严的人,当走上副院长岗位之初,我在办公桌上写下了“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事;淡泊宁静,清清白白做人”20个字作为警示自己的座右铭。我曾经用了一个小记录本,将自己参加一些公务活动中收到的误餐费,以及一些没能拒收和退掉的红包进行登记,并在储蓄所单独办了个存折,准备到一定数量时上缴到纪检委,为经费极端困难的学校做点事。可就在我因工作需要广泛接触社会方方面面的过程中,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社会上的负面影响已在潜移默化中动摇了我坚持几十年的信念。我为自己的付出和低收入不满,怀疑自己过去的坚持是否太傻而不合时宜,因而产生了“只要不是索拿卡要,别人出自真心送我的钱,收了也无妨”的想法,给经营多年的“防洪大堤”留下了许多致命的裂痕。 1998年下半年,我曾约了纪检书记准备上缴原小记录本上的钱。考虑到我的情况,对方认为我退回去更有利工作和双方关系,要求我自己处理好再报纪委。思想已蜕变的我不但没有认真清退,反而撕烂了记录本,将钱存入了私人存折,一步一步跨进了黑暗的深渊,在知天命之年而身陷囹圄。
我之所以在条件艰苦时能清廉自守,反而在经济条件好转后走入歧途,就是因为我放松了对欲望的抑制。身为执掌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面对许多常人讲不清说不明的诱惑和陷阱,在生活和人际交往中都应该谨慎小心,必须严格掌握好“度”。除了贪欲,害了我的还有侥幸之心。我自以为与那些包工头既无预谋又无承诺,更没有索拿卡要,纯属私人交往,是“个人不会告,组织不会查”的事。私欲蒙心,侥幸自安,连罪错感都没有。偶尔也感到有点不安,但转念一想,大不了条件好时再借机还给他们就是了。2004年,省纪委因学校所谓“小金库”的事立案审查我之后,我还没有警醒和重视自己的问题。侥幸心理和法制意识的淡薄,使我变得麻木不仁,错失了自己纠正错误的良机,辜负了组织上挽救我的一片苦心。当“双规”时办案人员明确告知我已触犯刑律时,我才犹如大梦初醒,悔恨莫及。这时我才痛彻肺腑地真正明白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含义。彻夜难眠时我曾想到过许多不这样做的“假设”,只要有一个“假设”实现,就可保我不入歧途。但人生不能时空倒转,过去的不会重新再来。“善之与恶,相去若何?”这人生之路,生死往往就是一步之隔,全凭自己去选择和把握。
古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训,今有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光辉典范,我却维护不好自己的心灵花园,任毒草丛生,使自己沦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我的犯罪不但让国家和集体受到损失,也给原来幸福美满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灾难和损失。我拘留一个月后,重病在床的85岁老母带着对儿子的牵挂含恨而逝,我却没能见上她老人家最后一面;身为校医的妻子也因涉案被刑拘近3个月;留学国外的女儿因家里无钱寄给她,不得不在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靠周末和假期打工艰难地维持生活……想到这些,我常常辗转难眠,心如刀割,涕泪长流。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自作自受的我,也带着呼吸暂停综合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一身疾病进入了深牢大狱。这就是贪欲滋长的结果,这就是心存侥幸、触犯法纪的沉痛代价!
人生最珍贵的是自由,但人们往往只有在失去自由后才知道它的可贵。每当看到黑黢黢的大门、高墙、电网,看到醒目刺眼的囚服,意识到自己是被剥夺自由的罪犯时,油然而生的悲伤和悔恨,使我长夜难眠泪湿枕,真是日日思乡盼重生啊!联想到钱钟书的“婚姻围墙”:“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想进来”,我想监狱这个“围城”是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没有人想进来。但是只有进来过的人才更清楚,外面那些争名逐利、收敛钱财的人是多么的可笑可悲。
因 “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是我最惨痛的教训。现在,赃款基本上都被清缴了,家里所剩除了一套价值4.3万元的旧房子,还有20多万元的欠款。其实最后我连“芝麻”也丢了,真正“捡”到的只有一身的疾病和十载难熬的痛苦日子。如果我在原有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国家会给我比较优厚的待遇,每年有6万多元的工资奖金,医药费基本上实报实销。一家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衣食无忧,尽享天伦之乐,这是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啊!
没有人不希望展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在社会上我也曾是很要脸面的人,今天之所以当众撕开自己血淋淋的伤疤,彻底暴露自己的丑恶和阴暗,既是为了自己内心的深切忏悔和接受残酷的现实,告别过去,更是希望手握大权的领导干部能从我蜕变堕落的悲剧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最后,我想对所有的领导干部说一句:克己自律,才能享受自由和美好的生活,千万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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